公寓业主委员会的部分法律能力(WEG)。

部分法律行为能力(WEG)–部分法律行为能力是指作为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作为法律主体积极参与法律交易以及在法律诉讼中起诉和被起诉的能力。部分法律行为能力也意味着,公寓业主委员会不具备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机构所拥有的所有权利。这种能力在法律上体现在《共有产权法》(Wohnungseigentümergesetz,WEG)中,并确定社区是所获得的权利和义务的所有者,它行使业主的这些权利并履行其义务。

分割法律行为能力(WEG)一目了然。共管公寓业主委员会的共享法律能力

  • 作为权利和义务承担者的共管公寓业主委员会
  • 公寓业主委员会积极参与法律交易的能力
  • 共管公寓业主委员会不具有法人或机构的所有权利
  • 行使业主的权利和履行业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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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能力–根据《民法典》的定义和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