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定义、三种类型和英语

地役权–地役权是对他人财产(如房地产)的一种权利。BGB中规定了三种类型的地役权。这些权利在汝拉地区受到定义的约束,即有限个人地役权、地役权和用益权。有限个人地役权是以自然人或法人为对象的财产权利。地役权是以另一财产为受益人的财产权利,用益权是对自然人或法人的财产权利。在英语中,easement的意思是 “地役权”。

地役权一览

  • 相对于他人的事物的权利
  • 3种类型的地役权。有限个人地役权、地役权和用益权
  • 有限个人地役权:以某人为受益人的不动产的权利
  • 地役权:以另一不动产为对象的不动产权利
  • 用益物权:以某人为受益人的财产权利
  • 英文 – “eas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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