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房产 业主共同社区:管理人、交接 & Co.
如果一个人从一个住宅共有产权协会(WEG)中出售其房产,其法律约束比出售独立房屋要严格得多。根据《住宅共有产权法》第12条,需要管理人同意、房屋管理费结算、维护储备金、已决议的特别费用以及年度结算——这些每一个点都可能使房价变动数千欧元,甚至导致公证时间取消。本指南将向您展示真正重要的事项——包括具体数字、法律陷阱以及完整的文件清单。有关您房产的评估或隐秘出售的问题?联系我们——无约束力且保密。
清单:在WEG中您必须注意的事项
我可以出售我的公寓给我想卖的人吗?原则上可以——出售自由在基本法中有所规定。但:如果在分割声明中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有出售限制,您需要获得管理员(或业主大会)的同意。这种同意只能在有重要理由的情况下拒绝——例如买方有可证明的支付能力问题。
以下概述总结了从最初的出售意图到交付的十个最重要的步骤:
| 步骤 | 需注意的事项 | 典型工作量 / 费用 |
|---|---|---|
| 审查共有部分声明 | 根据《住宅所有权法》第12条是否存在转让限制? | 自行审查,必要时请律师 150–400 € |
| 通知物业管理人 | 书面通知,附买家资料及计划的公证处预约时间 | 2–4周提前准备 |
| 获取物业管理人同意 | 如已在土地登记簿登记则为强制义务 | 100–300 € 物业管理费用 |
| 整理住宅所有权相关文件 | 共有部分声明、会议记录、财务计划、储备金证明 | 向物业管理人申请,通常需付费 |
| 披露维修停滞 & 决议 | 待支付的特别摊款、计划中的措施 | 卖方义务 —— 说明义务! |
| 解决住房费用拖欠 | 须在出售前结清 | 视情况而定 |
| 向买家说明情况 | 住房费用、每平方米储备金、决议 | 房源说明的一部分 |
| 处理住房补助结算 | 在购房合同中规定截止日期规则 | 公证协议 |
| 公证产权转移 | 注销预告登记、土地登记簿变更 | 公证人 + 土地登记簿约1.5–2%的房价 |
| 通知物业管理人业主变更 | 转发公证确认 | 1天 |
根据《住宅所有权法》第12条的管理人同意
出售共有产权公寓时的中心特殊情况:如果在产权分割声明中存在出售限制,那么在没有管理人同意的情况下,出售行为是悬而未决的无效。公证人只有在获得同意后,才会向土地登记处申请产权变更。
何时需要同意?
只有当限制明确在土地登记簿(第二部分)中登记时才需要。查看最新的土地登记簿摘录——您无论如何在出售时都需要它——可以澄清这一点。大约70至80%的德国住宅所有权协会都包含这一条款,在柏林和慕尼黑几乎已成为标准。
管理人何时可以拒绝?
只有在有重要理由的情况下——而且这一理由应严格解释。被认可的理由包括:
- 买方有可证明的支付能力问题(例如正在进行破产程序)
- 计划进行与物业用途不符的使用(例如在纯住宅区进行商业用途)
- 对业主大会构成具体危险
相反,以下内容并不充分:同情问题、国籍、子女数量、职业。卖方可以要求法院对无理由的拒绝进行审查。
管理人同意费用
通常为100–300欧元——在管理人合同中有规定。谁来承担?通常由卖方承担,但也可以在买卖合同中转嫁给买方。更多详情:管理人合同。
管理费、储备金 & 特别摊款——财务上的陷阱
在此,大多数销售因细节知识不足而失败。经验法则:在决议作出时是业主的人需负责支付——无论钱款实际何时到期。
维修储备金随房屋一同转移
常见的误解:储备金在买卖双方之间进行结算。错误。维修储备金是共有财产,会自动随房屋转移——卖方不会得到这笔钱的支付。但您应该做的是:在房源说明中列出储备金的份额,因为它会影响房价。
示例:一套80平方米的公寓,总储备金为50,000欧元,拥有1/20的共有产权,您这套公寓分摊到2,500欧元。储备金充足可使购买价格提高1,500–3,000欧元。
特别摊款 —— 谁来支付?
如果业主大会决定征收特别摊款(例如每套公寓8,000欧元用于安装新供暖系统),则规定:承担责任的是在决议当日土地登记簿上登记的业主。如果决议在出售前作出,卖方需支付——即使分期付款是在产权变更之后才到期。解决方案: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
年度结算 —— 补缴款 & 余额
如果在财政年度中途出售房产,则出现一个问题:谁获得余额,谁需要补缴?根据联邦最高法院的判例,负责的是在作出年度结算决议时在土地登记簿上登记的业主——通常是买方。但在内部关系中,买方和卖方可以另行约定分配方式(通常按时间比例分配)。
物业管理费示例计算
一套80平方米的公寓,位于普通的大型城市住宅区:
- 物业管理费总额:350–500欧元/月
- 其中维护准备金:80–120 €/月
- 供暖 & 热水费用:100–160 €/月
- 管理 & 保险:60–100 €/月
若在每月15日出售:卖方需支付至交接截止日的房屋管理费——之后由买方承担。重要的是:截止日不是公证日期,而是经济上的交接日期(通常在房款支付后)。
必备文件:买家想看到的内容
如今,准备充分的买家(或其律师)要求的不仅仅是平面图。在首次看房前,您应向物业管理人员索取以下文件:
| 文件 | 用途 | 来源 |
|---|---|---|
| 产权分割声明 + 分割图 | 专属产权 vs. 共有产权 | 公证人 / 物业管理人 |
| 最新地籍摘录 | 产权、负担、出售限制 | 地籍办公室 |
| 最近3年财务结算 | 真实的物业费发展情况 | 物业管理人 |
| 最新 经济计划 | 本年度物业费预测 | 物业管理人 |
| 最近3次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 | 决议、修缮计划、冲突 | 物业管理人 |
| 决议汇编 | 现行有效的决议 | 物业管理人(自WEG改革以来的义务) |
| 维护储备金证明 | 每套公寓的金额(欧元) | 物业管理人 |
| 物业管理人同意书(第12条 WEG) | 公证前需获取 | 物业管理人 |
| 能源证明 | 看房时的强制要求 | 能源顾问 |
实践经验提示:请明确向物业管理人员询问是否有待维修的项目 —— 屋顶、外墙、电梯、线路。如果隐瞒这些问题,出售之后可能会因欺诈而面临交易撤销。
税务陷阱:投机期限
在购房十年内出售出租的自有住房,需对出售收益缴纳投机税 —— 税率按个人所得税率计算(最高可达45% + 固定税)。如果出售的是自住房,且在出售当年及前两年内自住,则无需缴纳此税。
投资者示例计算:购房价格350,000欧元,7年后以480,000欧元出售。盈利130,000欧元 → 按42%税率计算,需缴纳约54,600欧元的投机税。如果多等一年(满足十年期限),便可节省全部金额。
产权转移 & 交接
产权转让分为三个步骤:公证购买合同、在土地登记簿上进行产权预告登记、支付购房款后的产权变更。经济上的转移(使用价值、负担、风险承担)应与之区分开来——通常在支付购房款并交付房产时完成。
- 住宅产权交接协议 — 电表读数、钥匙、瑕疵清单
- 业主共有部分 — 权利与义务
完成产权变更后,请将公证确认书的副本通知物业管理人员 —— 他将登记新业主、调整物业费并将来账单寄送给买家。
FAQ:在业主共有部分出售住宅
是否需要将买家介绍给业主共有部分?
不,没有规定必须进行正式介绍。物业经理根据《住宅所有权法》第12条,通过买家资料审核同意 —— 实践中通常不会进行个人面谈。
- 无须进行介绍
- 物业经理审核信用状况 / 使用意图
- 业主大会无发言权
物业经理能否阻止出售?
只有在法律或产权声明中明确定义的重要原因下才可以。买家的亲和力、国籍或职业都不是允许拒绝的理由。任意拒绝可被法院撤销。
- 需要重要理由(例如无力支付)
- 可进行法院审查
- 延迟1–3个月
谁支付物业经理的同意费用?
默认由卖方支付。费用为100–300欧元,由物业经理合同规定。买卖合同中可另行约定。
- 默认:卖方承担
- 费用:100–300 €
- 买卖合同中可另行约定
出售房产时能拿回维修储备金吗?
不。储备金属于共有财产,并留在房产中。但它会在房价中以增值形式计入——充足的储备金可证明加价的合理性。
- 不向卖方支付现金
- 随房产转移给买方
- 在房价中体现增值
谁来支付在出售前决定的特别摊派?
决定当日的业主为债务人。若决定在产权变更之前作出,卖方需支付——即使款项在之后才到期。买卖合同中可另行规定。</p






![销售房地产[年]:公寓、住宅、新建筑项目-建筑公司和开发商(宣传册) Immobilien verkaufen [year]: Wohnungen, Häuser, Neubauprojekte - Baufirma & Bauträger (Borschüre)](https://lukinski.one/wp-content/uploads/2021/03/neubau-neubauprojekte-verkaufen-wohnung-haus-makler-immobilienmakler-portal-inserat-expose-einzelne-villa.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