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租赁关系的选择权(租赁法)
期权合同–租户和房东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租赁协议到期后,有可能将约定的租期延长一定时间。因此,房东只要宣布他希望继续租赁就足够了。如果几个租户签署了合同,当然是共同签署选择权。如果期权期限超过一年,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通常情况下,这种协议在最初的租赁期结束前三到四个月就已签订。一旦租户选择延期,之前的租约就会自动延长。如果承租人或房东希望达成某些条件,如增加租金或进行现代化改造等,必须事先明确约定。
选项权一目了然。延长租约的选择权
- 如果承租人希望延长租期,那么选择权协议是相关的
- 在第一个租赁期结束前三个月,必须讨论期权合同
- 如果租赁协议延长一年以上,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 必须及时和明确地澄清合同的额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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